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绿化营造工程
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绿化营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学校内绿化布置营造(中庭及外围)。
三、工程要求:
1.工程工期: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开、竣工时间由学校确定,工期30日历天,超过学校确定竣工时间,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每天赔偿损失3000元。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及绿化相关要求。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含资料移交)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结算办结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2%。
4. 质保年限和要求按国家标准;质保金8%,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不计息支付。
5.投标人要求:
(1)具有园林绿化工程资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投标人如果是法人,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不是法人的须出示法人的授权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所要求证件须放置在投标文件中)
四、开标与定标
1.评审成员:由校方代表一人、校纪检干部一人、后勤保障部一人、及项目组二人组成评标小组。
2.购标时间:2018年7月20日止。
3.开标时间:2018年7月21日9:30时开标。
4.开标地点: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本真楼103室。
5.报价标准:对于给定的施工范围,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下浮比率。
6.投标人必需要3家及以上,投标人少于3家时,暂不进行本次招标。
五、中标原则:
原则上采用低价中标方式,具体参考沙坪坝区教委基建科、服务中心项目中标方式
六、工程预结算:
1.工程预算送沙区教委财审科评审,以区教委财审科评审确定的计价原则据实结算,在结算审定金额基础上下浮中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下浮比例,即为本工程最终合同价;
2.结审时,审减金额超过审定金额5%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
联系人:孙老师(13635422272);杜老师(13896000887)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