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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070期)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曾家派出所一直在为学校服务。3月28日上午10:20,大四中法制安全辅导员、曾家派出所的周绍霞警官到学校为全体师生开展了法制安全知识培训。
周警官从公安机关服务学校安全工作谈起,每天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巡逻,处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平安。周警官本次重点培训消防安全和近期森林防火工作,通过讲述发生在重庆的多起火灾实例,结合实际,对火灾特点、预防火灾的基本常识,火灾发生、发展、熄灭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等知识进行了讲解,传授了防范措施和如何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以及如何组织人员疏散、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知识。师生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深刻认识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随后,周警官结合即将到来的清明节,要求我们师生注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任何时期不带火种入山,不在林区野炊、玩火;清明祭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香、烛、纸钱;积极劝阻父母、亲朋好友不带火种上山,不在林区吸烟,烧荒积肥,烧田埂等一切违法用火行为;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同一切违法用火行为作斗争;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报警:119(消防)、65750110(曾家派出所)、65750126(曾家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办)。
接下来,学校安稳办邹德祥主任再次从道路交通、校园欺凌、防溺水等方面给学生提醒:校园安全需要同学们思想高度重视,不断提升安全防患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安全工作历来是我校的工作重点,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为创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起着积极的预防作用。
供稿:邹德祥 刘原琴
审定:杜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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