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文件
四学文发 [2020] 09 号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关于 2020 年新生入学报名的通知
根据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 2020 年义务教
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 2020 年新生入
学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招生计划、招收对象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以下简称大四中),今年计划招生550
人。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读我校
1.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学生。户籍在区内,且毕业于重
庆大学城第二小学校(以下简称大二小)或者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居西
城小学校(以下简称康小)的,可以就读大四中,由其父母持以下证
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请核验相关信息。
- 1 -(1)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备注:
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
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
住地一致。
高新区直管园(简称区内)。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
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
道全域,西永微电园 L 分区 7.4 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 1.2 平
方公里)。
2.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
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区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
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
到我校申请核验相关信息。
(1)小学毕业生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
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 2 -(4)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3.区内户籍在区外学校毕业的学生。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根据学
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
校申请核验相关信息。
(1)小学毕业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4)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派校通知单。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康居西城公租房居住的区外户籍康小毕业生。康小毕业生与其
法定监护人,共同实际居住康居西城的,如果选择就读我校,需法定
监护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请
核验相关信息。
(1)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康居西城有效合同(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租住)和
在康居西城实际居住的证明(2020 年 1-6 月水电交费和物业费交费发
票)。
(3)父母在重庆主城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
方的无房证明。
- 3 -(4)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的合法工作证明。
(5)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2.其它流动人口。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流
动人口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
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请核验相关信息。
(1)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租
房合同)、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
户籍)等有关材料。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我校实行随班就读。患
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公共服务
局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
儿童、少年,公共服务局指导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
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
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特殊情况学生入学
1.对 2020 年区内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
作人员、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子女,提供市、
- 4 -区(县)卫生健康委审定并公布的名单,我校 2020 年为其提供一次学
习优惠政策。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
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
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内工作的外籍专家以及其他
符合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公
共服务局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
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区内户籍人员
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对以上特殊情况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和复印件,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特殊情况有效证明或者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派校通知。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二、信息采集时间:6 月 15 日——6 月 19 日
区内户籍在区外学校毕业的学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我校入
读的,按照公共服务局公布的《重庆高新区 2020 年“小升初”招生方
案》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
- 5 -统”(网址:www.cqywjybm.com 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
上信息采集。
备注:拥有区内户籍且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不需要登录系统采
集信息,由公共服务局将相关信息统一导入。
三、报名登记及信息核验流程
所有选择就读我校的学生,按以下时间进行报名登记。相关印证
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核验,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自
负。
(一)区内户籍在区内学校毕业的学生
2020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25 日,按通知要求进行信息核验。
核验合格的 2020 年 6 月 26 日将通知书发放到大二小和康小。报名登
记时间 2020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
(二)区内户籍在区外学校毕业的学生
如未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
信息,于 2020 年 7 月 6 日—7 月 10 日,将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
一户口簿、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原
件和复印件交到公共服务局,公共服务局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初中
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安排到我校,所有学生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7 月 17 日持相关印证材料在我校报名登记。
- 6 -- 7 -
(三)康居西城公租房居住的区外户籍康小毕业生
2020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25 日,按通知要求进行信息核验。
核验合格的 2020 年 6 月 26 日将通知书发放到康小。2020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到大四中报名登记。
(四)其它流动人口子女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7 月 22 日。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
流动人口子女,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我校报名登记。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3—65752370 15823599005 15823599006
2.到学校现场(重庆高新区大学城兴德路 4 号)咨询。
3.大四中初 2023 届钉钉群。
4.大学城四中网站 http://www.cqd4z.com。
5.重庆大学城第四中校微信公众号。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2020 年 6 月 10 日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2020 年 6 月 10 日印发